论著
张镭,谭玲,王少华,陈万生,童荣生,赵艳,陆进
目的 调查国内24家医疗机构“超说明书用药”的现状,为相关决策与风险管理提供数据。方法 收集24家医疗机构“超说明书用药”,从医疗机构分布、药品分类、“超说明书用药”分类、依据和证据等级等方面进行分析。结果 本研究共入选1 652项“超说明书用药”,共涉及998个药品。24家医疗机构上报数量排名前3位的医院分别是北京医院(297项,18.0%)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(282项,17.1%)、烟台毓璜顶医院(256项,15.5%)。排名前3位的药品分项分别是抗肿瘤药物(388项,23.5%)、调节免疫功能药(315项,19.1%)、循环系统药物(177项,10.7%); 24家医疗机构超说明书用药主要表现在超适应证用药(1 493项,90.4%),其次是超给药剂量和频率用药(349项,21.1%),超给药途径(154项,9.3%)和超使用人群(65项,3.9%)。入选的1 652项超说明书用药有1 155项是被国际、国内指南、国外药品说明书、专家共识、临床专著或专业教科书收录,或有文献报道等,占全部入选超说明书用药的73.3%。结论 超说明书用药现象在24家医院中普遍存在,它涉及药品安全性、有效性以及伦理学等问题,存在巨大法律风险。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快相应法规的出台,规范超说明书用药的行为。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制定相应的超说明书用药指南,为超说明书用药提供可靠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