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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颁布四十周年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药品管理法》)是为了加强药品管理,保证药品质量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,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而制定的法律,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,1985年7月1日起施行。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,为适应医药行业发展新形势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用药需求,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,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,《药品管理法》先后于2001年、2019年经历了两次修订。现行《药品管理法》深入落实党中央对药品管理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,秉持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的原则,融合国情考量、问题驱动、国际视野、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等多元视角,加强药品监督管理,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精准应对药品行业涌现的新挑战与新趋势,彰显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效,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步入崭新纪元。在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健康中国战略中,药品安全处于核心地位。《药品管理法》的实施与完善,是构建药品长效监管机制、推动医药产业升级、守护公众健康、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,支撑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。在《药品管理法》颁布四十周年之际,为深化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对现行《药品管理法》的理解和研究,鼓励专家学者及相关从业者对药品领域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,本专栏将汇集专业分析,解读法律条文,激发深度思考,为药品管理领域的持续进步注入活力,为公众健康福祉贡献力量。